陆媒《红星新闻》披露的一份判决书,还原了这起令人扼腕的悲剧经过。当天上午9时51分左右,南昌市某社区住户李某在乘坐电梯往下楼时,突然陷入了电梯故障的困境。他迅即按下紧急求救按钮,却长时间无人应答。在楼内邻居的帮助下,李某拨通了物业部门的电话,并一度反复敲打电梯门发出呼救。到了10时01分,物业人员才抵达现场并将其救出。然而救出不过数分钟,他与物业工作人员便爆发了激烈口角——该员工更是爆粗口,连声怒骂「老棺材早点死」、「多关你一下」等侮辱之言。
令人遗憾的是,约莫二十分钟后,李某步入了小区的棋牌室。突然,他在众目睽睽之下猝然倒地,陷入了意识丧失状态。医护人员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进行急救,然而抢救最终未能挽回他的生命。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离世原因为「呼吸与心跳骤停」。李某的家属随即对判决结果提出质疑。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多年来未尽电梯维保之责、当日救援严重延误、态度粗暴激化了矛盾,这些失职行为共同诱发了李某心梗急性发作进而丧命。基于此,家属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对方应赔偿人民币24.8万元,并要求物业承担其中30%的责任。
对此,物业公司方面进行了激烈反驳。该公司辩称,李某被困期间,物业员工的处置一直表现出耐心与沉着;反倒是李某自身情绪波动较大、言辞也显得刺耳,脱困后更是主动激化冲突,客服主管虽有劝阻但无力扭转局面。物业进一步主张,李某本身即患有心血管系统疾病,理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电梯事故与争执并非直接致命因素,物业不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南昌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指出,物业公司的行为确实存在多个明确的过失之处。其一,社区电梯的日常维修和安全保障本属物业职责范围内;当日的故障与警报器失灵,直接引发了被困人员的极度焦虑。其二,物业人员在应急处置阶段缺乏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脱困后反而言语刻薄,激化了本已紧张的气氛,未能妥善履行管理人的义务。
法院综合全部证据后认定,物业公司的失职确实构成了引发李某急性心梗突然身故的原因链条之一。遂判决物业公司应当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付总额为人民币23.5万元,用以补偿死者家属各项合理损失,该判决保留当事人依法上诉的权利。